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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方案
2013年12月10日 11:14 访问次数: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精神,为做好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制定河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与范围

  通过对河南省辖区内矿业权(不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层气,下同)现状进行实地核查,核准矿业权实际范围,摸清矿业权分布的现状及规律,及时纠正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更新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夯实矿业权监督管理信息基础,提升矿业权管理水平,实现对全省矿业权科学监督与有效管理。

  本次实地核查范围为河南省辖区内2008年12月31日前设置的有效矿业权。

  二、核查内容和程序

  (一)核查内容

  矿业权实地核查是我省矿业权省情家底调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精度要求高,时间进度紧,综合协调难度大。按照工作特点,主要工作阶段包括核查准备、野外实测,问题处理,市县成果编制与验收、全省成果汇总与上报五个

  阶段。按照目标任务要求,核查内容有:

  1.部、省、市、县四级发证的河南省辖区内矿业权基础数据资料核实整理。基础数据资料由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别提供。

  2.矿业权实地核查。在省国土资源厅的组织下,依据核实整理后矿业权基准数据,根据《全国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2008),由具备测绘、勘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全面实地核查河南省辖区内矿业权。

  3.问题上报与处理。对实地核查中发现的有交叉、重叠的矿业权需复查,并查找原因。根据发现的问题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由省厅对矿业权的实际范围重新界定和处理。

  4.成果验收、汇总及专题研究。以市(县)为单位验收本区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并汇交到省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组,由省项目组进行成果汇总、综合分析及专题研究。

  5.成果数据库建设。在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基础上,依据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格式要求进行标准化,进而建立核查矿业权信息数据库,更新探矿权、采矿权数据库。

  (二)核查准备

  1.在省国土资源厅领导下,落实项目组织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矿业权基础数据资料核实整理工作;选择代表性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组织会议或印发宣传材料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

  的宣传工作;依据全国统一的核查技术要求,开展技术培训。

  2.组建矿业权实地核查队伍和工作分区

  由省国土资源厅领导下,确定由具备测绘、勘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的矿业权实地核查队伍,并根据各单位的技术特点、工作特点、地区特点,划分以县(市)级行政区为基本区域项目分区和工作分区。

  3.县(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实施方案编制

  在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根据工作分区和分工,由实地核查单位编制所承担的县(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实施方案,并报省矿业权实地核查领导办公室审查。

  4.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配合项目实施,收集本行政区域内探矿权、采矿权的范围坐标、地形资料与控制资料,协调矿业权人提供勘查开采活动相关工程资料。

  5.项目实施单位应做好资料的整理、分析及保密工作。通过利用现有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查找矿业权分布现状中存在问题,并将其列为野外实测阶段及问题处理阶段的工作重点。对于一些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交叉、重叠的矿业权,要进行重点标注与深入研究,列为后续阶段工作中的重点核查对象。

  (三)野外实测

  根据矿业权基础数据资料核实整理成果,确定实地核查基准数据,以县(市)级行政区为基本区域,以矿业权为基本核查单元,全面开展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通过实地控制测量,建立矿业权范围的平面控制网,核查获取矿业权拐点、探矿权勘查工程空间分布和采矿权开拓工程空间分布的二维或三维坐标。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上的坐标进行对比核实,同时对矿业权其它相关数据一并核查。依据实地核查后的采矿权拐点坐标实地放样,标定拐点的地面位置。对露天采矿权拐点埋设界桩,受地形地貌因素限制而无法埋设界桩的,依据实际情况作相应的标记。

  (四)问题处理

  1.根据野外实地核实成果进行整理分析,将野外实测的勘查工程或开拓工程分布范围投影到平面图上,与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上标定的范围进行套扣,形成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或开拓工程平面图,分析矿业权人实际活动范围。

  2.对矿业权人实际勘查、开采活动范围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坐标不一致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经核实,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在审请发证过程中出现错误的,应由原矿业权人提出申请,经当地矿政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发证机关予以纠正。

  4.经核实,野外实地核查中发现的越界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的,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协同、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对矿业权人实际勘查活动范围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标定范围进行进一步核实,对核查属实的越界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应予以及

  时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成果编制、验收与汇交

  1.汇交实地核查工作成果

  负责矿业权核查的项目实施单位应以所负责的县为单位提交以下核查成果。

  (1)探矿权成果:

  ①探矿权核查表

  ②探矿权对照表

  ③探矿权范围、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

  (2)采矿权成果:

  ①采矿权核查表

  ②采矿权对照表

  ③采矿权范围、开拓工程实际材料图

  (3)县(市)矿业权核查工作报告

  2.质量监控

  (1)实地核查单位的质量管理

  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各实地核查单位应按照部省制订的技术要求,结合本矿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矿区核查工作质量管理工作办法。省项目办公室根据各项目进展情况,组织抽查执行情况以及质量情况。

  (2)实地核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将监理制度引入本次工作中,成立或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全程贯穿于各县的实地核查工作中,并提交该县完整的监理总结报告书,对矿业权核查的监理过程进行系统的检验与总结,对核查成果质量、进度、实物工作量和经费情况进行监理评价,并向提交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办公室监理评价报告。

  3.实地核查成果验收

  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组织下,对各县(市)的实地核查成果,进行省、市、县不同层次的野外验收和成果报告验收,并出具相应的矿业权实地核查验收报告。

  4.实地核查成果汇交

  以县(市)为单位,将经过验收的矿业权实地核查报告和监理评价报告汇交到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办公室。

  (六)成果汇总

  上述工作基本完成后,河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组对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成果进行汇总。最终形成以下工作成果:

  (1)逐个采矿权开拓工程平面图(电子版)

  (2)逐个探矿权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电子版)

  (3)河南省矿业权分布图

  (4)河南省矿业权和矿产资源分布综合图

  (5)更新后的河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

  (6)河南省矿业权核查管理信息系统

  (7)河南省矿业权核查工作总结报告

  三、工作进度安排

  河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采取统一组织、集中管理、分步分区实施的项目管理模式。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领导下,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实地核查单位密切合作,矿业权人积极配合下有序展开。

  (一)2008年8月30日前,完成《河南省矿业权核查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开展项目前期组织机构落实、省矿业权现状资料初步整理、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学习培训等工作。

  (二)2009年1月20日前,完成河南省矿业权基础数据资料核实整理。部发证矿业权数据由部提供,省级发证矿业权数据整理工作由省项目组完成,市、县级发证矿业权数据整理工作由市、县级国土局完成。

  (三)2009年3月30日前,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县的试点工作,同时完成县(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查工作,开展全省基础控制性测量工作。

  (四)2009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野外测量与调查相关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各省辖市完成其探矿权成果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采矿权成果汇总和上报工作。

  (六)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全省更新后的河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建设工作。

  (七)2010年6月31日前,完成河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总结报告就,并建立河南省矿业权核查管理信息系统。

  四、组织管理

  (一)项目领导小组

  1.省国土资源厅成立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启生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副组长:郭公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吴国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成员:孔大刚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处处长

  豆效广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勘查处处长

  常宏坤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处长

  王西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处长

  刘 辉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处长

  冯进城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院长

  张兴辽河南省地质博物馆馆长

  王文卿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主任

  2.领导小组职责

  ①负责全省矿业权核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②负责全省矿业权核查工作的重大决策;

  ③负责审定全省矿业权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④负责协调全省矿业权核查工作各方关系、项目经费、成果资料使用等重大问题。

  ⑤负责全省矿业权核查工作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初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主任:孔大刚

  副主任:林应满冯进城

  成 员:唐伟刚杨非李浩宋锋

  李进化原振雷李召明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①具体承办省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工作;

  ②组织协调各方面技术力量,组建省项目组;

  ③负责协调解决矿业权核查所需资料的收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④负责沟通协调厅财政主管部门,为全省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匹配经费;

  ⑤负责对调查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项目办公室

  1.成立全省矿业权核查项目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研究院。

  主 任:冯进城

  副主任:宋峰李浩 李召明 原振雷

  2.项目办公室职责

  ①负责全省核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②负责确定矿区核查承担单位,组织审定重要矿区核查方案;

  ③负责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对矿区核查项目经费进行测算,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④按照全国统一的技术要求,组织相关技术培训;

  ⑤对项目进展进行统一调度;

  ⑥对全省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专家对矿区野外调查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和验收;

  ⑦组织重大业务活动,承办实施过程的对外联络和宣传;

  ⑧承办相关文件起草、技术档案管理和工作简报编制;

  ⑨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3.项目组

  为了便于项目的有效开展,拟在项目办公室下设立四个项目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具体分工如下:

  ①综合组

  组 长:冯进城

  副组长:宋锋 原振雷

  组 员:乔波朱德友代 耕 任运良

  全面组织项目实施,负责实施方案的编写、技术要求编制、技

  术培训、汇总报告编写。

  ②测量组

  组 长:黄现明

  副组长:李芳芳

  组 员:刘玉勇武安壮李文香

  负责项目测量技术工作及部分实地核查的测量工作。

  ③数据信息组

  组 长:王文卿

  副组长:潘振祥

  组 员:张东南 付洛玲 曹艳杰

  负责室内数据核实整理,全省数据汇总,核查数据录入,数据库建设。

  ④档案资料组

  组长:张兴辽

  副组长:徐静李进化

  组 员:豆敬磊征亚琳郭世杰刘迪

  负责矿业权档案利用,核实整理。

  ⑤问题处理组

  组 长:孔大刚

  副组长:林应满

  组 员:李 浩 李召明

  负责实地核查中问题的汇总、处理意见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矿业权核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大,时间进度紧。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实地核查工作的艰巨性与重要性。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成立与省厅对应的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提供本地区资料和开展矿业权核查宣传工作,协调相关单位进入矿区正常作业,做好处理矿业权纠纷等工作。

  (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地区矿权分布规律、状况及测量作业现场具体情况,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合理规划项目施工区域及施工顺序。避免因项目施工布局不合理影响进度,造成项目延期。

  (三)经费保障

  依据《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精神,按照“谁发证谁核查”的原则,河南省矿业权核查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省级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2009年度经费已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列入2009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矿产资源管理实际,申请2009年度地方财政资金,保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实行年终目标考核制度

  各地应于2009年12月31日前组织完成本地区矿业权实地核查全部工作任务。如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领导不利,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而影响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进度,省国土资源厅将暂停该地区矿业权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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