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旦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营造严的氛围,院纪委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
严明各项纪律
全院党员干部要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利用电子红包、邮寄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节礼,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
落实主体责任
院属各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通过廉政谈话、提醒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提高廉洁过节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严肃监督问责
院纪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值班纪律等,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四风”问题的单位,将严肃问责。
文明节俭干净过节
全院党员干部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崇尚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培育良好家教家风,不编发、转发不良及不健康信息,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共同营造全院风清气正节日氛围。